经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8日起,县委派出七个巡察组对芳畈镇、阳平镇、财政局、林业局、总工会、司法局、旅游局等2个乡镇、5个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巡察时间为25天左右。
巡察的重点对象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等。
本轮巡察将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民主集中制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来访、来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转交有关单位处理。来访来电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巡察期间,大悟县委巡察办设立统一举报邮政信箱,地址为:大悟县城关镇汉大市场原劳动就业局4楼(大悟县委巡察办)。
县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0712-758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