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为贵 ——大悟着力推进河(库)长制纪实

02-07 09:55   孝感日报  

近日,大悟县澴河阳平段人声鼎沸,阳平镇集中组织10台套机械、50余名劳动力,对辖区河道的障碍物、杂物进行集中清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贯彻落实省河湖长1号令,大悟县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河(库)长制,齐心协力治理河道污染、强化源头管控,建设生态家园。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一项制度创新。

大悟严格按照省、市推行河(湖、库)长制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了41名县级河库长名单,同时上岗的还有102名小(二)型水库库长。

该县按照党政主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原则,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河(库)长制责任体系,形成主体责任闭环效应。全县17条主干河流、131座水库将按照属地原则,全部建立相应管理机构,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实施考核奖惩。

“每天走上十里路,守护村边那条河,虽然辛苦但是高兴。”这是大悟332名河库巡管员的生活写照。

如何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去年底,我省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城关镇镇长张君霞连续几天工作在辖区两条重要河道上。

城关镇成立专班,对全镇范围内的“五乱”情况进行详细摸排,组织机械、人力全面清除河岸、水面各类垃圾,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违法行为。

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执法力度,大悟开展了“321专项整治”活动。即清河(库)保洁、打击非法采砂、打击非法捕捞“三个专项行动”;治理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和治理水葫芦、水花生“两个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河(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2017年,该县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62起,其中河砂刑事立案3起已移交公安局,1人经县法院一审判决。关停非法采砂点93处,撤离采砂船只95条,处理两起毁堤采砂行为,罚款14万元,促使水事秩序逐步规范。

近年来,大悟县把解决城区居民吃水难题当作一号民生工程落实,采用BT模式设计,投资3.4亿元,建设日供水10万方规模的新水厂。同时,投资6000多万元,铺设管道,从姚河、芳畈引水,形成与界牌、姚河、芳畈及澴河水系一体供水格局,解决水厂无水、少水的困境。

为彻底解决城区居民生产和生活用水难题,国家水利部、湖北省政府相继在该县投资数亿元,兴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修建王家冲水库和三塔寺水库,年可供水近5000万方,将形成界牌、姚河、芳畈、王家冲、三塔寺水库及澴河“五库一河”的供水新格局。

水库养殖污染治理是打通水源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该县专项整治中小型水库投肥养殖行为,终止水污染严重的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加强对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同时,该县还在高店乡婆婆石水库取水口、丰店镇丰店水库取水口、界牌水库灌区、姚河水库灌区安装水量计量设施,逐步在全县所有重点用水户和灌区实现用水在线监控。

通过河长管总,各乡镇部门各负其责,一条条溪流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鱼翔浅底、白鹭低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图景正在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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