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12-20 09:35   大悟电视台  

12月19日,大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后,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庄严的国徽下郑重宣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应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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