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喜宴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0-20 20:18  

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喜宴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省内多个市县因婚丧嫁娶、培训班等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大面积扩散,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冲击。为切实降低婚丧喜宴、寿宴、培训班、庆典、会议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以下均简称“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全县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办方责任。疫情期间,提倡婚宴寿宴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个人举办方须提前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举办聚集性活动应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单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应同时向主管部门报批,签订承诺书,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主办方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办方和承办个人公民应提醒所有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在参加活动前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人员参加;不邀请近七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人员参加。对于省外来悟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主办方和个人要提前告知所在村、社区并确保相关人员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在“湖北健康码”“自主申报”模块中主动申报行程,配合落实我县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其在进入我县第一入口进行一次落地检,进入大悟县后,前五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开展5天社区健康监测,后续根据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参与检测。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对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一律不得邀请参加。主办方和公民个人要掌握聚集性活动期间全部参加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包括婚庆公司、授课、学员等人员),确保一旦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提供给流调人员。

二、落实承办方责任。聚集性活动承办酒店、单位、会展场所及个人等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规定,严格落实承办责任,强化承办方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好举办场所、接待区域、休息场所等地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工作。对所有前来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包括举办方、婚庆公司、授课、参会代表等人员),承办方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等防疫措施,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等要详细登记个人信息。自行举办婚丧嫁娶寿宴活动的个人,属地村(社区)应明确一名村(社区)干部,负责农村家宴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和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和监管,并进行现场管理。七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健康码为红、黄码或其它弹窗提示,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均不得参加活动。对不报备的个人,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传播,将追究有关举办方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落实责任追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履行好在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特别是属地乡镇(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加强政策宣传,督促主办方和公民个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引导各类聚集性活动简办缓办。对不遵守相关规定、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等行为,影响我县疫情防控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大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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