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生活物资配送、代购服务的通告

©原创   02-15 18:37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防控指挥部15号令要求,在全县全面实行生活物资集中配送、代购制度。配送、代购时间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疫情管制解除(以省、市正式通知为准)。

一、建立配送、代购队伍。每个乡镇以村为单位,安排一台有标志标识的代购专用车辆,指定2-4名工作人员为代购员,专门负责全村村民急需生活物资的采购和配送工作。县城区的居民小区由乡镇(区)驻社区干部统筹下沉的党员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和物业公司人员,组建代购队伍,划分成小网格,定人定岗定责负责代购;县直单位家属院由所属单位安排干部职工进行统一代购;城中村一律由社区安排网格员、志愿者进行配送、代购。代购员需办理代购证,村代购员在所属乡镇(区)防控指挥部办理,城区代购员按属地原则在县开发区、城关镇防控指挥部办理。

二、规范配送、代购流程。由代购员负责以村(湾)、小区(楼栋)为单位建立微信群,代购员通过微信、电话或上门(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收集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后联系配送定点的企业(商家)予以订购,配送企业(商家)负责采购、分拣和包装。农村由代购员统一购买后送到各湾(组)指定地点,由包保湾(组)的防控工作队员负责送货上门;城区由开发区、城关镇分片组建专门的代购队伍,与企业(商家)对接,将采购的物资配送到各小区、楼栋指定的生活物资配送站,由县直下沉党员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和物业公司人员负责将物资配送到各楼栋配送点,分时段错峰有序分发。分发过程中所有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人员聚集、哄抢。提倡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由代购员通过电话或登门方式了解需求后将物资采购送达。

三、落实配送、代购制度。严格执行“311”配送制,即:每3天每户居民确定1人,向所在村(社区、小区)代购员提出1次生活物资采购申请(每户不得多人多次申请)。

代购生活物资提倡实行套餐制,分为3--4档,主要类型为蔬菜、肉蛋奶、米面油,每种套餐实行统一品种、统一价格,按照不同分量设置不同价格的套餐,由居民根据家庭需求合理选择。

水、电、气、电视费充值卡服务及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服务由村、社区代购员负责落实。

所有药品(不含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三类药品)一律实行代买服务。

四、严格配送、代购监管。各商超、药店必须有专班专人在入口处执勤,只允许代购员凭证进入购买。物资配送人员要提高防控意识,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好自我保护。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配送企业(商家)和代购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和依法打击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收取配送服务费或加价行为。县委驻各乡镇(区)疫情防控检查督导执纪监督工作组要加强对生活物资集中配送、代购情况的检查督导。

大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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