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一、自2020年1月24日起,孝感城区及各县(市、区)集贸(农贸、批发)市场、餐饮及其周边场所禁止圈养、交易、宰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进出孝感,严禁转运贩卖。
二、禁止市场内交易、宰杀活禽活畜。凡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制品,严禁流入市场。
三、市域内集贸(农贸、批发)市场、商超、餐饮及其周边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全面落实每日一检、每日消杀等措施,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四、对不听劝阻仍在市场销售活禽活畜及现场宰杀销售的,责令停止经营并立即整改;拒不停止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对染疫动物和家畜家禽,严格按规定控制、扑杀、处理,相关场所严格消毒、封闭。
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和活禽活畜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