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打完官司之后,我们还能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我母亲的药费有着落了,我家那几亩地也种上了草药和花生,实在太感谢检察官了……”8月15日,村民颜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大悟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激动地连声道谢。
据介绍,颜某的母亲体弱多病,身患器质性智能损害,常年医药不断,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颜某本人系肢体残疾四级,家里只有几亩田地耕种,家庭经济困难,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案件发生后,颜某的家庭无法从被告人那里得到及时赔偿。得知此情况,大悟县检察院主动联系颜某,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将救助款1.5万元发放到颜某手中。从申请到拨款仅用半个月。
据悉,自2018年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大悟县检察院积极将司法救助政策引入精准扶贫工作,将救助对象纳入帮扶对象、救助款项纳入扶贫款项、司法救助纳入帮扶服务,着力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更贫。
截至目前,大悟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其中被害人属国家精准扶贫贫困户4件4人,已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