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便利获取新闻资讯,但由于缺乏对内容的监管和控制,也给了虚假信息传播的机会。7月2日,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解决“假新闻”的法律框架:欧洲层面的政策行动》提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制定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与网络平台合作,鼓励他们通过自我监管的方式控制假新闻的产生与传播。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有哪些,造成了哪些影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新技术被滥用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安德里亚·伦达(Andrea Renda)认为,当前新闻的传播速度比以往更快,主要归功于移动终端和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新闻越来越容易被获取与分享。然而,大量信息的产生也造成了一些严重问题。首先,互联网平台无法对内容质量进行检测,特别是在社交媒体上,难以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其次,新的新闻传播模式出现后,民众的媒体素养并没有同步发展。传统媒体在传播新闻时,会经过多层审核以实现新闻的原创性与权威性,但现在普通民众都可以是新闻发布者,使得新闻传播存在偏向性、夸大性等问题。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的报告认为,产生假新闻有三个原因:一是内容气泡(Content bubbles),也称“智力孤立状态”。当一个人与单一的新闻源交互时,这种状态就会产生,其动力来源于算法,即网络平台根据用户喜好为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长此以往,用户无法获得其他不同的观点与内容,会对某一问题产生偏见。这种看似精准的传播其实是为虚假传播提供了条件。二是无意的假新闻或观点。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但有时受限于人的受教育水平,可能表达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尽管他们并没有潜在的操纵民意的意图,但是互联网会放大这些言论,从而加速虚假言论的传播。三是故意制造假新闻,利用网络平台监管漏洞,故意释放假新闻,达到操纵公共舆论的意图。由于普通民众识别假新闻的能力有待提升,导致假新闻泛滥甚至掩盖了真实新闻。
加强内容审查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讲师迈克尔·C. 卡哈莱(Michael C. Cahalane)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时代,虚假信息更令人们担忧。因为提供虚假信息的平台已经成为数字化、端对端的信息交换平台,生产和传播比以往更容易。同时,假新闻更容易吸引人的关注,因而传播速度比想象的还要快。《科学》杂志曾经做过此类分析,他们从社交平台上收集了约12.6万条假新闻,并对这些假新闻的传播速度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这些假新闻被分享了450万次,几乎存在于每个类别的新闻中。卡哈莱提到,当前新闻传播与质量检测之间的相关性被打破,很多新闻流通基本是免费的,且数量巨大,难以进行相应的监管。一些私营公司甚至利用这一特点博取点击率和关注度。
卡哈莱还提到,迫于社会和公众的压力,现在一些互联网中介机构也在想办法,对自己平台中的内容进行管理,但需要从法律层面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形成混合式的共同监管方案,才能起到打击假新闻的效果。
完善法律监管
在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珍妮·梅德韦(Jeanne Metivier)看来,针对网络上虚假信息泛滥的问题,很多国家已经或正在出台相关法律。例如,德国的《网络执行法案》规定,如果社交媒体公司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未能删除“明显非法”的内容,将对这些公司处以高达5000万欧元的罚款。菲律宾也有相关的严厉惩罚措施,如对制造和传播假新闻的人处以10万到500万菲律宾比索罚款,刑期从1年到5年不等。如果是公职人员违法,罚款和监禁将加倍。还有一些国家建立了核对新闻的验证网站,用来打击假新闻。
梅德韦表示,欧盟正在探索多维度的解决方案,该方案从自我监督措施开始,未来将转为共同监管。在强调数字信息生态系统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政府干预,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同时,成立第三方核实机构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核实,也被视为一个有效的办法。欧盟委员会还提出,虚假信息传播关乎多方利益,各个利益相关方之间应该制定有效的合作框架和抵制虚假信息传播行为守则。现在,鉴于普通民众对网络内容识别能力有限,欧盟还将赞助有关机构开发在线识别工具,对虚假信息进行鉴别。同时要大力宣传,提高人们的媒体传播知识和意识,阻止虚假信息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