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教办发〔2016〕13号
各乡镇中心初中,县直各学校,局直属二级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文件及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孝感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孝市职改办文〔2016〕10号)文件精神,按照县职改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2016年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申报对象为2016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学校中非教学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6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学历资历条件为:
1.申报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级教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④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⑤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2.申报一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③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3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⑤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⑥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和下一级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三、相关政策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总体要求,我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仍实行按岗控制申报。各相关单位报送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时须分别持有由职改办、教育局分配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和《孝感市2016年度申报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2.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要求。城区教师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根据“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2013年及以前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不再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提供计算机免试审批表:一是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二是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三是年满50周岁者;四是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普通话水平、教师资格证要求。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申报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学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转评教师专业职务有关要求。申请转评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人员,除符合相关职称政策外,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并在现申报学科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填写转评审批表。
5.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必须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并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6.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2014年度、2015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个年度的考核结果必须有一次为优秀等次(以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7.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5〕135号)文件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计分。
8.孝感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要求。申请人应取得《孝感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年满50周岁的和参加省级同类培训合格的免试。
9.根据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以及鄂政督〔2013〕5号文件《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厅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等文件精神,城区中小学教师此次申报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一年以上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但1964年6月30日前出生的男教师,1966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女教师不受此条件要求。原大悟二中、大悟三中、城关镇二郎中学、高畈小学等校因地处乡镇而列入“农村中小学”范围。
10.申报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11.下列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①被评为特级教师、湖北名师、省级骨干教师者;
②被评为市名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津贴者;
③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者,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及公开出版论著者;
⑤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或在偏远乡镇工作的教师;
1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限期内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①师德严重失范,造成严重影响的;
②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④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⑤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的。
四、申报程序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选推荐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办法和程序是:
1.教师自荐。学校公布申报评审条件,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推荐;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组织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共5-7人组成的评议组,对自荐的教师,按文件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对自荐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排名,依次确定推荐人选,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本单位推荐评审人员排名表,按分配的指标数、报送材料的要求审核报送申报人资料。
3.县教育局审核。对上报人员的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合格人员造册上报县、市职改办。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高级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2016年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不再使用单机版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评审表、花名册的一致性、准确性,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2.逐级审核
县教育局、县职改办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高评委会办公室,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
凡高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可以报送纸质材料。
(二)申报中级
2016年申报中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申报沿用2015年申报规则报送纸质材料。
六、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为了规范申报材料,制作“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的《2016年孝感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花名册(中小教师类)》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见附件)。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持有“评审单”。评审单一律贴在档案袋正面下部(由教育局统一粘贴)。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5.经单位核实盖章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申报高级教师人员的一览表需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计算机、水平测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及原件各1份由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教育局人事股签字盖章。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具有相应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领导组成(比例为7:3),人数5—7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2.各单位考核小组,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对申报人“一览表”所填信息予以公示,由高到低遴选确定推荐上报人员。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料必须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由单位出具公示证明。各单位必须上报本单位推荐评审人员排名表。
3.实行职称申报材料受理审核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县教育局及县职改办逐件、逐级审核,审核人逐级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审核单位盖章,按规定顺序装订装袋上报。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查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凡没有按照要求对上报人员在申报前进行公示的,申请人未在《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上手书签名的,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
4.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上报过程中要做到“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时间安排
8月14日前,各单位依照申报办法和程序,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排名,并将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8月15日,将《2016年符合 级专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排名表》报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相应的表格材料;
8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特别是申报高级人员必须在此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逾期网络不开放申报。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5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
1.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2016年孝感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花名册
(中小教师类)》
3.《2016年符合 级专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排名表》
大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
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第一部分(装入小原件袋)
1.“评审单”原件(由教育局统一贴在档案袋正面靠下位置)
2.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年度考核优秀证书
7.继续教育证书
8.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原件
第二部分(装订材料目录)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
5.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7.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不少于2000字,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