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18] 15号)及《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鄂种管函[2018] 5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检打联动”的原则,7月12日,我局积极开展水稻转基因成分检测工作。
技术人员深入大悟县新农科技开发公司,对湖北中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县今年种植的210亩鄂粳糯29大田进行了抗虫、抗除草剂转基因成份检测,在检测的同时建立健全检测档案,预防转基因品种在我县生产种植。此次共检测样品10份,未发现转基因成份。
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我县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作者:雷绍新)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