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文关怀。
8月4日,县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原告由于中风行走不便,为方便原告参加案件审理,县人民法院主动为其更换庭审场地。
大悟县人民法院法官 高帮增:“本案原定在二楼审判庭开庭受理,考虑到原告身患残疾,上下楼不方便,我们就将庭审移到一楼,方便她参加诉讼。”
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当事人诉讼权利,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的改造升级,在立案、起诉、法律咨询等环节为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实现弱势群体无障碍诉讼。同时对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办理手续,并及时给予救助,充分兼顾当事人的特殊需求,让更多的当事人少走弯路。
大悟县人民法院法官 高帮增:“近几年来,我们为方便残疾当事人参加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先后为聋哑当事人请手语翻译6次,到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中办案20余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4万余元。”
大悟电视台: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