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调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原创   08-22 09:39  

为全力做好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结合扶贫小额信贷前期工作实际,大悟县积极调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放开合作银行参与限制。在县政府继续与县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三家银行合作的基础上,允许县内工行、中行、建行、农发行、湖北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按要求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调整政银合作风险分摊比例。政银合作风险分摊比例由原悟政办函[2017]15号中规定的“6.5:3.5”调整至“8:2”,原有的风险补偿程序不变。

增加政府风险补偿金。在原有2000万元风险补偿金的基础上,县政府再增加2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探索试行扶持新模式。探索试行“户贷企用企还户受益”扶持新模式,吸引贫困户自主贷款自愿借款给企业,确保贫困户有固定的借款收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将自主贷款借给企业后年收益不得低于借款额的6%)经营主体不设吸纳贫困户贷款户数上限,允许合作银行对开展“户贷企用企还户受益”扶持模式的经营主体收取不高于20%的贷款抵押。

强化乡镇工作责任。强化乡镇(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责任,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提出年度指导性目标,并将完成情况与乡镇(区)年终考核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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