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车用气瓶属于国务院公布《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中的气瓶类,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如若充装或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监督管理车用气瓶的充装和使用安全,近日,大悟县质监局在得知大悟县和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更换一批新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的相关工作。一方面,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专程到大悟和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向公司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车用气瓶安全知识宣传,发放《车用气瓶使用温馨提示卡》,告知车用气瓶作为特种设备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督促该公司加强车用气瓶的使用管理,加大力度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气瓶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另一方面,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向辖区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大悟嘉旭天然气有限公司发出书面警示通知,要求不得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气瓶,从源头进一步强化车用气瓶安全。
大悟县质监局提前介入,为出租车车用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打上“预防针”,有效促进了该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