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召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

©原创   05-11 13:09  

5月9日,新城镇召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镇机关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及纪检委员、全体村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党风室主任张延明为镇村党员干部讲授了廉政党课,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谈晓春就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讲解,镇纪委印发了《新城镇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余喜军强调,镇、村两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宣教月”活动,认真围绕第十八个宣教月活动主题,做实规定动作,做优自选动作。余喜军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加强纪律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纪国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下一步,新城镇将在“宣教月”活动期间,重点组织举办一次《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开展一次家庭助廉、开展一次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组织一次《准则》《条例》知识测试、开展一次红廉文化集中学习创建活动、组织一次警示教育等“六个一”活动,并利用好周四机关干部固定学习日,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汇编,确保“宣教月”活动有针对性,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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