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

©原创   04-19 16:20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打架斗殴案在大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担任本案审判员的是大悟县法院院长刘杨萍,担任公诉人的是大悟县检察院检察长田俊明,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大悟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同堂办案。

2016年10月3日,被告人朱某某因生意上的纠纷,与受害人顾某某等人打架斗殴,导致受害人顾某某受轻伤。

庭审中,公诉人田俊明按照程序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围绕犯罪构成、量刑建议、法庭教育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主审法官刘杨萍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事实和法律充分发表意见,并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

据了解,实施司法制度改革后,法院、检察院推行员额制,将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全面提升了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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