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主体责任推进、县委巡察动员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召开

©原创   02-17 16:52  

2月17日,大悟县召开全县主体责任推进、县委巡察动员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县委书记余德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余海群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鲍克明宣读了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文件,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保权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化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和纪检监察任务。会议印发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

会议强调,坚持学思践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政治任务,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法宝,把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作为重要手段;坚持失责必问,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风化俗成,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尽责,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有腐必反,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执纪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监管责任落实。

会议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必须坚持“严管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全县党员干部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会上,城关镇党委、大新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县一中党委等4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三里城镇党委、丰店镇政府、县建设局党组、县人民医院党委等4家单位书面述责述廉。

会议印发了《中共大悟县委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大悟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大悟县委2017年巡察工作方案》。

会议印发了《关于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

在家全体县“四大家”领导,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在职副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县委主体责任办全体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县直“三区”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机关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县委巡察办、派出纪工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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